優才獲批後,一定就是要在中國香港居住嗎?

話題分享 6 2023-10-13

優才獲批後,一定就是要在中國香港居住嗎?

許多申請人詢問在獲得批准後,他們是否必須在香港居住,許多人一直難以決定是否申請。為了解決大家的疑問,今天來詳細談談這個問題。

首先說一下,通過優才計劃來港人士分析及其受養人通常我們居住於香港7年或以上,並且在進行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情況下,可申請成為中國香港作為永久性居民並持有香港問題特別行政區護照。大部分人都是申请工作居留證。

那入境處對“通常居住於香港”是怎樣判定的呢?

根據入境處規定:

通俗地說,你平時住的話就可以離開香港。所以你可以在轉永居前的7年裏,每年365天在香港,但你要證明你的生活或工作重心在香港。至於你在香港逗留的時間長短,入境處沒有明確的規定或限制。

入境處在一個審核申請人是否“通常我們工作居住在港”時主要會考慮進行以下幾方面影響因素:

1.申請人不在香港的原因、期間及次數。

2、申請人在香港是否有慣常住所

3. 主要家庭成員(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是否居於香港

4.申請人是否受雇於香港的公司?

所以,獲批優才的朋友,可以通過提供具有以下分析幾種不同類型的證明,讓香港入境處信服你確實是“通常我們居住於香港”:

1. 證明子女曾來港就讀的證明(成績單、學生手冊等)

2.經常居住地郵寄地址(自購、租賃或親友地址均可)

3. 香港的車輛購買、登記及香港駕駛執照證明書

4、香港移動電話在香港電話網的入網證明。

5、公用企業單據(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網絡費等)

6、金融機構單據(銀行月結單等)

7.香港信用卡證明及及時還款記錄。

8. 在香港購買保險的證明

9.社區服務(慈善團體、商會、私人會員等。)

10、香港上市公司委派雇員於外地企業工作的相關研究證明

聘請專業人士(家庭醫生、律師、會計等)

最後,香港政府雖然沒有明確規定優才申請人在港居留時間,並給予其一定的離港自由,但在港居留會影響申請人後續的續延。所以大家也要在合理的范圍內使用香港政府賦予的這種自由,不要在取得香港身份後長期留在香港,等到續簽。